万宁市龙首河桥头村至罗万村段清淤疏浚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期施行)等相关要求,对万宁市龙首河桥头村至罗万村段清淤疏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万宁市龙首河桥头村至罗万村段清淤疏浚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为龙首河桥头村至罗万村段进行清淤疏浚,清淤工程起点为后安镇桥头村附近,距后安镇10km,终点位于和乐镇罗万村,距和乐镇5km,疏浚河长3.45km。疏浚河道范围涉及2座中型交通桥,分别位于0+000和2+750m处。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相关要求,结合地质情况,综合考虑,工程拟在0+000~1+000m和2+270~3+450m两段进行河道清障,1+000-2+270m段进行清淤疏浚。以上疏浚边界均限定在河道明显岸坡范围内进行。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万宁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0898-62168477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上海同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姚工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021-55086859/yaoying@tongjihbzx.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表可通过下方网络连接进行下载,也可以通过下方附件进行下载,按照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公众对该项目及其环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六、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上海同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